十月廿一即景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10-21 21:40:07

之一
不是中秋
桂枝香
丝丝缕缕扣窗
如果今年是去年
如果他乡是故乡
如果剪一支李商隐的烛
如果换了浅斟低唱

之二
露凝了
昨夜盛过呓语
谁说了,在水一方
谁又说,道阻且长

之三
望不见月亮
不如你为我
梳发间一缕月光
关键词(Tag):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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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w down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9-30 18:13:21

最近自己给自己定了很多很多要做好的事情。一方面是想试试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心里知道以后要开始按着自己的规划努力,尝试不同事物的机会少很多了。
可我其实喜欢悠闲的生活。时间表让我感觉烦躁。满的时间表让我尤其烦躁。
忽然想要写文。因为写文会让人慢下来。慢慢去思考。
忽然想要给人写信。怀念起那种慢慢的悠然的叙述。
慢慢的日子。像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却有温厚蕴藉的情味留给人慢慢咀嚼。
关键词(Tag):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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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新生一样生活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9-07 21:48:51

今天校园里突然多了许多比我们更嫩的面孔。突然升格为学长学姐的我们窃窃私语地讨论着这一届新生如何如何。
他们对于所有课程都充满了热情。他们奔行于食堂、教室。他们使得这校园突然人声鼎沸、人头济济起来。
傍晚,我骑车经过光华楼畔,猛一抬头,瞥见夕阳璀璨,恰在小楼楼顶,光芒灼人的眼。忽然觉得感动。
我下车,掏出相机,照相。
照相时,身后两人经过,议论说“一定是新生吧”。
我微笑。
只有新生才会掏相机吗?只有新生才会对复旦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与欣赏吗?
我想一直,一直像新生一样生活呢。
对一切都充满好奇。怀着好奇去探索和感受。保持着新鲜感与热情。以及由此而生的愉悦。
关键词(Tag): 复旦 大学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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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能给你们的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9-04 09:58:03

我以前听说军训结束的时候女生都哭成一片这种故事时,总是很诧异不解的。我不相信,自己也会像围堵明星的粉丝一样追着教官跑;我不相信,自己也会像生离死别一样哭红眼睛;我不相信,其实是不相信短短十余天会产生那样深厚的感情。
可其实会。
从哪里说起呢——此刻酒精在我肚中微微发烫——我那一片片烈日下晒出来的记忆也微微发烫。
还记得小甘在4401哑声唱《我的老班长》;还记得小顺在军体拳会操前疯狂拉歌;还记得在我第一天军训晕了一下后、小甘连续好几天都问我“你能坚持么?”“你不舒服么?”;还记得小顺每次训练都声嘶力竭地叫道“气势!气势!”;还记得小甘腼腆的笑、小顺张扬的笑;还记得我们追着小甘小顺的队伍跑,他们不能回头,只是悄悄提起一只贴在裤缝的手,挥了又挥、挥了又挥;还记得别离、在狭窄的寝室,床上挤满了人,地上挤满了人,烛光摇曳着永恒的14永恒的心;当然还记得小甘小顺在那短短几分钟里说的话;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大声地回答“明确!”;还记得我们在教官的寝室外面一遍遍地喊着他们总也嫌我们喊不响亮的口号……
我这支笔啊,如果是没有经历过这些的人,又哪里能知道这寥寥几句话到底在说些什么呢。
其实,我并不是倾向于这样表露感情的人。总觉得有心就是有心,别人知不知道,又有什么要紧。可是这次,确实是有理由推动着我、催促着我,想叫他们知道我们的感激和爱戴。
我们一直被小顺小甘带领着努力着,直到那天军体拳事件。我不知道别人,只知道自己,确实觉得努力不被认同,同时对小顺小甘有一种莫名的歉意。后来一路被和谐,更加重了我这种歉意。
而另一种迫切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我想叫他们知道,付出其实就会有回报,只是或许以另一种方式。我想叫他们知道,在我们所无权给他们的种种荣誉之外,还有一种荣誉或许更温暖、更柔软、更甜蜜、更值得珍惜。我想叫他们知道,十四连其实是爱他们的,哪怕有时候会偷点小懒、耍点小贫、迟点小到、顶点小嘴。
今天晚上我们连来了最多最多的人。或许甚至都有了些骄傲和炫耀。我们的教官是最棒的,我们的十四连是最团结的。我们从卿云宾馆一直跑到14号楼,又在14号楼下面放花炮、喊口号、抹眼泪、徘徊不去。我们造出最大最大的声势,只是想让小甘和小顺知道,我们爱他们啊爱他们啊。
我想,所谓同甘共苦这样一个偏义词,再没有比形容军训时候的集体更贴切了。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大抵是“共苦”之中建立起来的要更深厚吧。为一个目标一起努力过、一起成功过、一起受挫过的人,哪怕是短短13天,那也会有想让人永不割舍的情感吧。
更何况,是你们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军人,什么是男儿,什么是严与慈,什么是钢铁纪律,什么是团结一心,什么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我永远都记得你们的声音,那样嘶哑的、却又高亢嘹亮,竭尽了全力喊着:
——环科力学,珠联璧合,声振环宇,力争第一!
我永远都记得你们的身姿步伐,那样干净利落、英姿飒爽,总是赢得我们齐声赞叹惊呼。
我永远都记得女生们挤在寝室楼不多的几个水龙头前,一面搓衣服一面热烈地讨论小甘甘与小顺顺的故事,彼此嘲笑着对方的花痴。
终于是,都过去了。
你们给了我们美好的13天,还有很多很多、等待着我们在以后漫漫的人生中逐渐去发现的东西。
而这一场送别,大概就是我们所能给你们的所有。

关键词(Tag): 复旦 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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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看人生(吴霭仪)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8-09 20:08:36

转这个是觉得里面有很多道理讲得很好,斜体标出的是偶最喜欢的。对金庸米有兴趣的诸位直接看斜体字好了

第一辑人生观

    天地尚无完体

    再说《倚天屠龙记》第二十回,张无忌练“乾坤大挪移”,有一十九句没练成。

    无忌对小昭说:“日盈缺,月满亏蚀,天地尚无完体。我何可人心不足,贪多务得?留下一十九句练之不成,那才是道理啊。”

    这道理很是。不强求,不执着做到百分之一百完美,接受自己能力所限。这个道理,对有兴趣钻研厨艺的人尤其有用。

    谁都知道,西式烹饪之中,各式酥皮是最难做的,牛油越高就越难控制。

    油酥皮的要诀是快而准,和面的阶段不要揉搓太多,以免牛油融化,牛油融化,做出来的饼皮便不酥了。初学的人,孜孜要和面阶段做得完美,搓来搓去,结果必然不成功。我的经验是,不必太注重和面是否完全均匀了有,七八成均匀使可以了,务求快,宁愿不完美,出来的效果反而更佳。

    做清蛋糕,最关键的阶段是把面粉、牛油混入打起的蛋白泡内,略为手重,蛋白泡压碎了,蛋糕便会变成硬硬的一块。初学的人,生怕达不到蛋白泡和面粉、牛油完全均匀混和的水准,往往花太多时间精神在这个阶段,结果反而无法做出既松且轻的蛋糕。其实成功秘诀跟做油酥皮一样:宁愿不及,不要过分。

    法国茶之中,一般认为最难把握的三种酱汁是做少律酱Mayonaise,伴芦笋的荷兰汁Holland和跟牛肉上的Bernaise。这三种酱汁有一个共通点,就是以牛油或橄榄油搅拌进蛋黄里成薄糊状。要成功制造这三大难汁,秘诀其实十分简单,就是把握蛋黄的温度,逐少把油搅拌进去,与其加足油的分量,不如细心注意蛋黄的吸收程度,宁愿不足,不要过分,否则整个酱汁就变成炒蛋状,不能上席了。

    下厨造饼点,手势宜轻不宜重,最紧要气定神闲。做人求学也是一样,不要事事求圆满。小时老师殷殷教诲,“将勤补拙”、“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错的,要让成功漫不经意地从窗口进来。

 

    刚不可久

    昔时看金庸小说描述高手相搏谓:“刚不可久,柔不能守”,历年一直不忘,一直感到这两句不知是源于什么经典或是金庸所作的话,很有意思。只是迹着经历不同,对这两句话体会也有所改变。

    年少气盛的时候,对“刚不可久”特别留意,视为警惕。气势如虹的攻击,的确有“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夕”的弱点,一轮冲锋之后,后劲不继,那么对方只消懂得避其锋头,你自己便会自动疲累,不攻自破。

    那时不大注意“柔不可守”这句,觉得浑不可解。

    但其实“柔不能守”的例子,才多得不可胜数。有些人主张圆滑、变通,“以柔制刚”,认为温和谅解的态度,才是无往不利,所得更多。谁知一以温和谅解保持友好关系开了头,以后要守便难了,没有原则的妥协,只是节节败退,最后无守可守,全盘放弃。眼见一步步陷入这境地的人,真是不少,“柔不能守”,也是极值得作为警惕的一句话。

    然而,近来这两句话再频频出现在脑海之中,意义又再有不同。什么“刚”、什么“柔”,不再着意,耳畔缭绕着的都是“久”、“守”两个字,好像说,刚也好,柔也好,最重要的是能够持久,能够一直紧守。

    我想,这多少跟工作的接触有点关系。近年接触的,多是记者、政坛人物、与政治有关的人与事。热心人士多得很,但眼见一批如潮水的来,又如潮水的退,再换过另一批如潮水涌来,却是没有多少是持久的,才十年的一个发展,已经没有多少人从头至尾在场经历,知道来龙去脉,因此在轻重久暂真假之间,有时就失了准绳,或者过分大惊小敝,太容易兴奋,也太容易失望。

    世人太注重见解派别,这是激进那是保守,这是过刚那是过柔,原来一切都不及坚持到底,不被淘汰出局或自动放弃出局那么重要。樱花盛故,一夜萎落,悲壮得令人感动,但广厦高楼的根基却是石块、水泥,一重一重地建筑起来。

 

    你既无心我便休

    《书剑恩仇录》第十三回,金笛秀才余鱼同单恋骆冰,心情悲苦,投奔荒郊古寺,日闲见殿堂上有壁画记载高僧出家始未,说道是因听了一句曲词而大彻大悟。

    这句曲词,就是“你既无心我便休”。

    这七字犹如当头棒喝,余鱼同细想自己对骆冰一见钟情,为她如痴如醉,为她魂牵梦萦,为她朝夕苦恼,但她对自己,何尝有一丝一毫的情意?她既无心,我便应休;她娇如花,皓如玉,于我又有什么相干?当下心意已决,剃度出家。

    爱一个人而毫无保留,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事事以她为重,处处为她设想,把她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己退居第二;迁就她,接受她的一切弱点,人前人后维护她,不计较自己有什么损失,那是理所当然的,爱就是贞忠而包涵容忍的。

    爱一个而甘愿耐心等待,那是理所当然的。不催促她,不勉强她,不教她有丝毫压力,不让她有半点为难,她需要多少时间,就让她有多少时间;爱是不介意耐心等待。

    爱一个人直到不能爱下去。不能再爱下去,就该停止。

    不要悲愤,她没有义务要爱你;也无须万念俱灰,世上有那么多值得你爱的人,穷此一生也爱不尽。百步之内,岂无芳草,有用之身,难道无事可做?不要再想念,或想像假如她爱你——只要她爱你——生命会多圆满幸福。

    不要数过去的日子,重开新段落,全心投入新的承担,把自己珍贵的感情,交付与新的理想和愿望。

    或者你会爱另一个人;或者她亦是无心,但那有什么要紧?生命是向前的,在休止符与休止符之间,你已得益良多。不爱的人不会了解,而缠绵不休的人,最后会推动爱的能力。

 

    出世与入世

    金庸在我的《金庸小说的男子》小序中,对他小说里所表现的人生观有十分发人深省的总结。他说:“在武侠世界中,男子的责任和感情是‘仁义为先’。仁是对大众的疾苦怨屈充分关怀,义是竭尽全力做份所当为之事,引申出去便是‘为国为民,侠之大者’……

    “汉唐之后佛法和道家思想盛行,中国人的思想也为之一变,佛道的出世和儒墨的入世并行。中国一般知识分子年轻时积极关心世务和大众,以天下为己任,当在现实环境中碰得头破血流之后,有的仍然衣带渐宽终不悔,有的不免趋于遁世与消极;当然,也有不少人向现存秩序投降屈服,以换取权势、名利。”

    环顾今天出版的流行书籍,教人适应社会需求,在“现存秩序”之中争取成功的,占了绝大多数。流行小说的主题,大多数侧重描写现实、男男女女在现实的洪流中学会的求存之道,其中不乏对现实环境和现存秩序的抨击和申诉,但整体而言,还是倾向接受现实。从知识分子的责任和理想去谈人生态度,似乎早已过时了。金庸所说的“中国一般知识分子”,大概是指我年轻时、他年轻时的中国一般知识分子,这样的人,在今日恐怕已属少数的、较倾向传统思想的人。现时谈金庸小说里的人生观,很难避免地有一股恼人的荒谬感,至少,一股浓厚的怀旧伤感。在此,为我这样纵情于怀旧之中,我先向读者告罪了。

    在上述所引的文字之中,金庸提出了四种人生态度:首先分成“出世”与“入世”两大项,然后在“入世”一项之下,又分为在入世而屡受挫折之下仍“衣带渐宽终不悔”的、转而遁世的,以及向现实低头的三种。

    在金庸小说里,这四种人生态度之中最得不到重视的是第四种。

    本来,以仁义为先,奋斗了大半生的人,最后向现实屈服,并不是不值得探讨的主题。

    有些人的屈服是不得已而值得同情的,例如祖大寿的降清便是;有些人的屈服则只值得鄙视,因为他们所做的是甘为名利抛弃原则,像张召重为清廷作走狗便是。可能金庸在写武侠小说的初期还是个充满理想主义的知识份子,像袁承志那样,对屈服的人根本不屑一顾。入世两途

    差不多所有金庸小说都集中在一个人生观的两种结局:以天下为己任,在碰得头破血流之后,应飘然引退?还是应“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郭靖、乔峰是杀身成仁的例子,其他的金庸主角如陈家洛、袁承志、张无忌,都是飘然引退的例子。

    两种选择之中,哪一种比较正确?金庸不讳言自己倾向飘然引退。他不是认为这比较正确,只是比较接近他个人的性格,不过,他也不认为这是一个较差的选择,因为追寻个性的自由,是有它积极、有意义的一面的。我有一位同事曾经说过:人,是有权向社会辞职的

    “向社会辞职”,当然是入世之后而决定退出的一种态度。

    在金庸小说里,飘然引退的男主角,并没有造成甚么损害。陈家洛根本除了退出斗争之外再没有第二条路,袁承志和张无忌从头到尾都不是真正的领袖,他们的参与是形势造成,退出也是出于被动。金庸自己最喜爱的模范是范蠡,但范蠡不是“碰到头破血流”之后飘然引退,他是功成身退,越王复国,他的责任也完成了,他要“退休”,又有谁能反对?我们只能赞赏他不贪恋富贵,懂得急流勇退,更羡慕他能与心爱的人遁迹湖山,在淡泊中享其馀年。

    退隐还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今天的香港,这不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而是最现实、最逼切的问题:九七当前,去还是留?去的不一定是自私,因为总要有人表达人类热爱自由这个讯息,去,也是一种行动的抗议。另一方面,留的也不一定是天真、乐观或愚蠢,甚至未必是过度浪漫地以天下为己任,有时一个人的性情,就是虽然明知有危险也不忍离开的。

    香港的去留问题比金庸小说的情境更加复杂,因为多了一层顾虑,就是去的人可能会打击别人的信心;另一个问题是,留的人以为自己会留下去,于是领导其他人走上留的路向,如果他自己忽然飘然引退,他是不是应该要对这些人负责?

   

    三种出世

    以天下为己任、社会责任心太重的人,弱点是过分认真,把一己的行为看得过于重要,也可以说,太过自我中心了。武侠小说是英雄主义的故事,英雄、领袖,在他们的时代和社会之中,或者有不可代替的地位,普通人是不是应以英雄的人生观为人生观,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

    现代管理学的格言是:没有人是无可代替的。到最后,杀身成仁已不是对社会的责任,而是一种极端个人的、对道德完美的追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从个人的观点看,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社会后果一点关系也没有。

    奇怪的是,从这个角度看,金庸最出世的一位英雄,跟“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最入世的英雄,本质上完全一样。我是指令狐冲这个从头到尾都对政治全无兴趣的人。他从头到尾拒绝做任何组织的领袖,勉为其难地暂时做一下恒山掌门,也做得一塌糊涂;他根本没有领导才能,根本完全没有想过以天下为己任。他看到各路人马怎样处心积虑要“一统江湖”,下意识的反应就是快点退出。他只愿意在琴、剑、投合的伴侣之间,与世无争地度过一生。

    然而,令狐冲是个天生的道德完美主义者,天生一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脾性。他外表不修边幅,态度散漫不羁,但是在道德情操上,他绝对是个视最高标准为当然的人。

    令狐冲是金庸小说唯一的一个彻头彻尾出世的英雄,但金庸小说里,出世的人生观并不是一种,而是可以分为几个层次。“退隐”是一个层次,这包括了以天下为己任一番之后的退隐,和从未有过以天下为己任的退隐。第二个层次是佛、道思想的出世,其中佛与道又不互相同。

    道家式出世的代表人物有周伯通、小龙女;佛家式的出世,例子更加普遍,比如劝喻乔峰放弃报仇的智光大师,一举而渡萧远山、慕容博两人的无名老僧等等。

    第三种“出世”,是与佛、道都不相同的浪漫思想,就是《倚天屠龙记》里明教的信仰:“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小龙女与周伯通

    照徐复观先生在《中国艺术精神》一书里所说,道家的人生态度,其中就是“艺术地人生”,即是说,以艺术精神看人生。艺术精神的要点是在于追求自然,追求个性的解放,发挥事物、个人的本质,在淋漓尽致的发挥中体验到快乐和达到美的境界。

    这个人生态度,与儒家重仁义的人生态度最彻底的分别,是在于以儒家的人生态度,一举一动都要顾及对社会的影响、发自做人的责任,但道家却完全不讲究“用”、“目的”、“责任”这些东西。为艺术而艺术,为生活而生活,为存在而存在,无拘无束,就是道家“出世”的人生观。

    我从徐先生的解说中,看到一动一静的两个体现这种人生态度的方式,动的以“游”为典型,而静的典型就是柔美的形象。在金庸的小说中,恰巧周伯通就代表了动的道家人生态度,而小龙女则代表了静的一面。

    周伯通视人世如一个大游乐场,他陆上玩厌了就到海上遨游,一个人双手互搏也可以大玩特玩。而小龙女不食人间烟火、不沾七情六欲的“艳极无双”,就如庄子所说的姑射仙子:“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徐先生解释说,这是描写“柔静高深之美的精神的自由活动”。熟读金庸小说的读者会记得,在《倚天屠龙记》卷首,金庸就引了一首丘处机所作的词〈无俗念〉,说是赞誉小龙女的,其中就有“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的字句。

    《神雕侠侣》之中,周伯通与小龙女一见面便十分投合,但又全无瓜葛,因为他们是同一类极清淡的人。

    但完全出世的人生观,似乎无法成为金庸小说里的一个主流思想。它的作用,其实是烘托出“仁义为先”的入世人生观。杨过深恋小龙女,就如极入世的知识分子(如金庸),对放下一切社会责任而退隐,“且自逍遥没人管”的无限向往。

   

    慈悲为怀

    《神雕侠侣》第三十回,小龙女初会一灯大师,杨过感觉到,小龙女与一灯相互知心,是自己与小龙女从来没有的。金庸是不是说,佛、道对人生的看法相近,反而是与入世的儒、墨人生态度格格不入?我认为不是。

    一灯与小龙女心意相通之处,不过是在于看淡生死,但是他两人看淡生死的因由是截然不同的。小龙女是自幼受训练,摒绝情欲,除了杨过之外,从来对一切事物都感情极淡;除了杨过,她没有爱过、没有恨过、没有渴望过、没有失望过。一灯却是在经历过一切情欲爱恨之后,终于大彻大悟,从此看淡尘世一切、看淡生死。

    这个分别太重要了。一灯所代表的观念是先入世而后出世的,引导他出世的道路是他对人世间痛苦的了解,因此他的出世人生观之中,有很浓重的痛苦意识。可以说,他的出世是极致深情的出世。这个出世人生观的特质是慈悲心,驱使他去拯救在苦海及罪孽中沉沦而不自知的众生。

    慈悲心的另一种特质,就是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就是这种精神,这是小龙女或周伯通所代表的道家的出世人生观所无的。

    《天龙八部》第四十三回,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上,乔峰不忍百姓再受战争蹂躏,断然拒绝与慕容父子结盟,无名老僧便现身称赞他“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其实,从金庸小说来看,以“出世”来形容佛家的人生观也许完全错误,出世与入世的分别,应在于是不是认为一个人应“独善其身”。

   

     滔滔逝水

    《倚天屠龙记》里的“明教”,有异于金庸小说其他魔教的地方是,它不只是一个帮会,而是在帮会组织之外更有一套精神信仰。

    第十一回提到明教“食菜事魔”和裸葬的规矩,并且解释裸葬的意义是每人出世时赤条条的来,离世时也当赤条条的去。

    第二十回,明教教徒为死难者诵往生经文,盘膝而坐,双手十指张开,举在胸前,作火焰飞腾之状,经文道:“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第二十五回,金庸借杨逍解释,明教原是在唐朝时从波斯传入中国的“摩尼教”,就是因伸张教义“为善除恶”,变成往往与当权者作对,因而被朝廷禁得十分严厉,迫成地下组织,久而久之,便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明教的人生观既“入世”而又“出世”,其实准确一点,可说是有点基督教的other-worldly——“他世”意味。就是说,这个尘世是虚幻短暂的,而且充满痛苦和罪恶,我们在努力铲除罪恶和不平之馀,必须谨记人间就是这样的了,惟有到了另一个世界——“天堂”——才可以找到圆满的快乐。

    人世间是“涕泣之谷”,世人“忧患实多”,所以生亦何欢;度过死亡而至永生,所以死亦何苦。在世上受苦的义人其实不应自怨,反而是沉迷在虚幻的喜乐悲愁中的人值得可怜。

    不过,金庸的明教绝口不提另一个世界,当然也没有“天堂”、没有“永生”。金庸把明教的人生观建于极浪漫的诗的意念上。与明教有关的还有一首曲儿和两句诗,诗是波斯诗人峨默所造的,金庸让来自波斯的金花婆婆黛绮丝教给殷离,由殷离在茫茫大海中凄迷地唱出来。曲则没有说明出处。小昭在光明道中唱给无忌听,殷离又继续唱出来,金庸大概暗示都是韩夫人所教,但看内容,似乎更像中国诗人的曲子。

    两句诗是:“来如流水兮逝如风,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曲就是前面引述过的:“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两者感叹的,都是人生的短暂无常。“世情推物理,人生贵适意,想人间造物搬兴废。吉藏凶,凶藏吉。

    “富贵那能长富贵?日盈昃,月满亏蚀。地下东南,天高西北,天地尚无完体。

    “展放愁眉,休争闲气。今日容颜,老于昨日。古往今来,尽须如此,管他贤的愚的,贫的和富的。

    “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这曲子与“来如流水兮逝如风,不知何处来兮何所终!”又与“焚我残躯,熊熊圣火”

    经文的共通点,是感慨人生短暂无常,人生悲欢离合之不可期,本来悲观消极的味道很重。

    但是这个悲观消极的看法,却可以生出一个极积极的人生目标:“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一种为抱不平视死如归的精神。

    人生反正短暂,欢乐反正空虚,荣华富贵反正都要尽归尘土,活著反正充满愁苦,死又有甚么可怕呢?既然随时随地可以死,那么全力追求唯一值得追求的光明、自由,又有甚么要担忧?当然,理想未必可以达到,人生毕竟有限,人力毕竟薄弱,但是“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每一个在无惧地为光明而奋斗的日子,都是一个受用了的日子。人生虽然苦涩无比,也绝不是毫无意义。

    这种人生观非佛非道,也不属儒、墨,既而出世,亦复入世,超越凡间,也是深恋凡间,只是一种浪漫思想,也可以说是理论上的悲观与行动上的积极的混合体。我不能想像本著这种人生观的侠士会是一个甚么模样的人,会留下甚么事迹,可惜得很,金庸小说没有哪一个人物完全体现这种精神,虽然很多金庸人物都有一点点这个成分。

    也许,在动荡的时代,当一切最理智的计算都不能给我们任何满意答案的时候,我们便只剩下两种选择:忍气吞声以求宁静,或者追求理想而视死如归;要若无其事地效法周伯通与小龙女的太上忘情,那未免太勉人所难了。

第二辑处世篇

      信任

    每一次重阅程灵素为苗人凤治眼睛的情节,心中都会感动而又感慨。许多人都欣赏《雪山飞狐》里胡一刀和苗人凤的肝胆相照、识英雄重英雄,殊不知小小程灵素与苗人凤之间,亦可说是同样的互相信赖敬重。而令人既感动又感慨的,就是这样的信赖和敬重,竟然是没有做错,竟然得到对方百分之一百的回报。

    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现代功利社会,可以信赖的人何其少,信赖了一个人而被出卖的事何其多,以致每个人每日都活在谨慎为自己打算、小心提防过度轻信人的气氛中,实在不痛快之极,程灵素和苗人凤那样的故事,怎不令人羡慕而向往?

    苗人凤与胡斐素不相识,胡斐带来的这位“医生”,本领怎样、心肠怎样,他更不知道,只知她是旧对头的亲传弟子,但是她叫他“放松全身穴道”,任她施为,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照做,他这样信任程灵素,连胡斐也感到惊讶。

    程灵素对苗人凤必然十分佩服,第一因为他光明磊落,不愿别人不知就里而帮助了他,他一知道程灵素是毒手药王的弟子,马上告诉她他跟她师父的过节,以免她误医了师父的对头。然而,程灵素的宽容气度,绝对配得上苗人凤的光明磊落,她毫不动容,只告诉他毒手药王那时已是“无嗔”,过节不会放在心上。

    她知道疗伤的过程是危险而痛苦的,但是她问也不问就知道他会信任她,问也不问就知道他忍受得住七心海棠叶带来的剧痛,这就是她以相知回报他的信任。胡斐反而在这件事中成了第三者,他对苗人凤的了解不及程灵素对苗人凤的了解,他对程灵素的信任不及苗人凤对她的信任。

    显然,不是阅世越深的人就越不易信赖别人。有时处世的经验深了,反而更容易分辨出甚么人可以信任;本事越大,就越有资格信任别人;最后,越了解人生就越会看到,有时信任别人反而比处处提防别人更有智慧,即使偶因误信别人而遭受损失,到底还是值得的。

 

    强求与强记

    《笑傲江湖》第十回,风清扬向令狐冲传授“独孤九剑”,教训他其中要旨是一个“悟”字,而不是在于强记:“等到通晓了这九剑的剑意,则无所施而不可,便是将全部变化尽数忘记,也不相干,临敌之际,更是忘记得越乾净彻底,越不受原来剑法的拘束。”

    记得招式并不是不好,而是把重心放在强记招式之上,往往阻碍了领悟招式的精神。

    《倚天屠龙记》第二十四回,张三丰向张无忌传授太极剑,也是要他尽数忘记招式。金庸为读者解释:“要知张三丰传给他的乃是‘剑意’,而非‘剑招’,要他将所见到的剑招忘得半点不剩,才能得其神髓……倘若有一两招剑法忘不乾净,心有拘囿,剑法便不能纯。”

    记得跟导师学理则学,导师在黑板上把一题证出之后,问我们是不是都已明白了?随即抹去,就是说不要我们记著。若记得他的证明,可能不懂证法的原理,若忘记了他的证明而能再证出,那才是真的把握到原理。张三丰的“剑意”,就是较玄的原理吧。我这十多年中,遇到过不少爱好哲学的年轻人,他们有些十分用功,拼命强记,结果真的是“心有拘囿”,大受原来学说文字的拘束,真意反而完全错过,越是努力,所受缚束越深,令人深感可惜。

    “招式”是不是“尽数忘记”并不重要,重要是把握到神髓,可能起初要用心于“尽数忘记”,后来便忘记与不忘记也不相干了。在这方面,风清扬所说的道理,又要比金庸在《倚天》的解释高明。任何人学习都有阶段,不可强求。强求记得与强求忘记都不可,特别不应勉强自己到更“高深”的阶段。

    我认为无论写作、处世或武功,最高境界都是由华丽巧妙进入平淡,但是由简入繁往往是由繁入简的必经之道,“反璞归真”,不是强求可得的。

    《倚天》第二十回,张无忌修练“乾坤大挪移”至第七层,最后的一十九句,试了数次,总有阻碍,他就不练了。金庸以此印证“知足不辱”,我不主张知足,但更不赞成强求。

   

    勇于认错

    有一种行为,在金庸小说里一直得到最高钦敬,那就是勇于认错、诚心忏悔、坚决补偿。

    俗语有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倚天屠龙记》的谢逊,一生杀人无数,后来被擒,囚在少林寺的林间地下囚室,日夕听高僧颂经,终于觉悟,决意不抵抗仇家向他报仇。虽然义子无忌及明教教众有足够力量救他出去,但是他自废武功,甘心领受前来报仇的人一个个对他加以侮辱,偿还了他的债之后,才剃度出家。

    他的仇家之中,有一个叫太虚子的道人,对谢逊的行为十分佩服,深感惭愧,为了表示敬意,他自断长剑,向谢逊行礼而去。

    做错了事,伤害了别人,光是承认错误或道歉是不够的,必须尽力弥补,方能算是诚意。当然,有时尽力弥补也未必可以完全弥补过错,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尽力弥补的,是错事对别人造成的损害,不是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印象。人家敬佩也好、不原谅也好,也是要尽力。

    《鹿鼎记》第四十一回,华山派辈分极高的“神拳无敌”归辛树、归二娘,误听吴三桂诱骗,以为吴六奇是大汉奸,于是把他杀掉。

    经陈近南指出,他们才知道吴六奇“身在曹营心在汉”,其实是天地会香主,手握广东兵权,只等伺机起义。当下,归辛树懊丧无比,知道“杀错人了!”归二娘也是同时叫道:

    “杀错人了!”夺过刀刃,即时便要自杀为吴六奇抵命。她心意极诚,陈近南险些救她不及。

    自杀不成,归氏夫妇随即改变主意,要到大内刺杀康熙皇帝,那就不但是为吴六奇抵命,也是向天地会将功抵罪的意思了。行刺皇帝,全身而退的机会极微,他们的用意,自是以一死擦洗污名。

    上述两个例子之中,谢逊忏悔的意味浓厚得多了。虽然他和归氏夫妇都是决心补过、一死无悔,但是归氏夫妇的出发点有太大成分出于自傲,为了保全自己的一世英名,这种认错,有点宁愿死了也不让人非议的味道。

    《天龙八部》第四十二回,少林寺方丈玄慈当众承认当年与叶二娘私通,随即当众受刑,是另一个令读者印象深刻的“勇于认错”的例子。但玄慈的行为虽然令人感动,动机却远不如谢逊的真诚,反而有一点像归氏夫妇那样,著眼点仍是在恢复声誉,只不过玄慈所维护的不是一己的声誉,而是少林寺的声誉,不是出于自私或自我中心。

    在场的人,对玄慈也是肃然起敬。金庸描写得更清楚:

    “众雄初闻虚竹之父竟是少林寺方丈玄慈,人人均觉他不守清规,大有鄙夷之意,待见他坦然当众受刑,以维护少林寺的清誉,这等大勇实非常人所能,都想他受此重刑,也可抵偿一时失足了。万不料他受刑之后,随即自绝经脉。本来一死之后,一了百了,他既早萌死志,这二百杖之辱原可免去,但他定要先行忍辱受杖,以维护少林寺的清誉,然后再死,实是英雄好汉的行迳。群雄心敬他的为人,不少人走到玄慈的遗体之前,躬身下拜。”

    不是我故意挑剔,玄慈为人其实不算得多勇敢可敬,他是被萧远山再三逼问,才迫得承认与叶二娘的关系的。不过,不愿当众承认这样的过去,亦是人之常情;而且,他不愿当众承认,可能也是为了叶二娘的缘故。既然承认了,就承担到底,全不躲避应受之辱,那还是难得的。

    但这些勇于认错的例子,既使我佩服这些认错的人,另一方面,也使我对认错需要无比勇气感到不安。一个社会越重面子,认错的社会代价就越大;把个人的面子、名誉看得越重要,认错就需要更大的勇气。要是处于权威地位,或者自以为、被以为是处于权威地位,那么认错就几乎比死还难了。

    不能错、不能认错,这样的人生和社会压力多么大。

    我觉得,要活得健康,学习进步得快,“勇于认错”是远远不够的。错了便承认,要是最自然之举才是。如果“人谁无过”,我有过又为什么需要有极大勇气才能承认?

    不是不赞成人爱惜名声,而是希望人更重实际,无须把形象看得那么重要。

   

    旁敲侧击

    《鹿鼎记》倒不只教人使乖行骗的,也有教人对别人好的地方。

    第十回,韦小宝到康亲王府里作客,康亲王手下的神照上人卖弄武功,打落了吴应熊十六名随从的帽子,并且取笑羞辱他们。韦小宝见他们强忍怒火不说话,心中过意不去,于是一面美言称赞,一面亲自将帽子一顶顶拾起,让他们重新戴上,又叫人马上出去买十六顶新帽相赠,使他们挣回面子,心里比较好过。果然,十六名随从怒火消散,人人从心里感激出来。

    知道别人心中难过而设法加以安慰,这当然是好的,但怎样做好人也讲究心思学问,尤其是牵涉到敏感的面子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够技巧,往往会把事情弄得更糟。

    韦小宝第一是机灵,看得出别人不高兴;第二是明白情势,神照是康亲王请来的武师,康亲王若向吴应熊道歉,便会令神照当众没脸,韦小宝既是中立,又是大有身份的贵宾,由他出面,最适合不过;第三他说话得体,他对十六人恭敬,就使他们面上有光了。

    金庸小说大凡触及待人接物,都十分著重为人留馀地、保全面子。在韦小宝这个例子,金庸强调这非关做好人,而是对人不留馀地,后患必大;但其实有没有后患,金庸都是主张要为人留馀地的。

    《侠客行》第十回,阿绣教石破天使“旁敲侧击”,她说:“大哥,武林人士大都甚是好名。一个成名人物给你打伤了,倒也没什么,但如败在你的手下,他往往比死还要难过。

    因此比武较量之时,最好给人留有馀地。”

    后来,石破天在凌霄城与阿绣的父亲白万剑比武,果然用上了这招“旁敲侧击”,替他留了馀地,保全面子。

    替人留馀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若为的是不忍见人伤心难过,自然是美德;但即使为了避免令人怨愤,招致后患,或者为了得到别人好感,与自己交朋友,也不是坏事。为己为人,金庸都认为顾全别人的自尊心是好事,但这不是与生俱来、凭本能便可做到,而是要学习的一门技巧。

   

    钱老板送猪

    《鹿鼎记》第十二回,钱老板送活猪一只给韦小宝。韦小宝先是不解,随即悟到其中道理,他想:「第一次在一口死猪中藏了个活人进宫,第二次倘若再送死猪进宫,不免引人怀疑,索性送一口活猪进来,让它在御膳房中喂著,甚么花样也没有。就算本来有人怀疑,那也疑心尽去了。对,要使乖骗人,不但事先要想得周到,事后一有机会,再得补补漏洞。」

    金庸教人怎样使乖骗人才算是尽善尽美,真是罪过罪过。藉小说宣扬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应当教人老实诚恳才是,怎能教人使乖骗人?不过,既然教人,不妨就索性摊开讨论,金庸教得对不对?

    我认为大大不对,这样子做非常危险。我看过姬利丝蒂.雅嘉莎侦探小说无数(金庸也是),这些侦探小说都教训我们:最忌补漏。一件设计得天衣无缝的谋杀案,怎么竟然露出破绽?就是凶手害怕有漏洞,所以找机会补漏,一补漏就被人捉个正著了。

    依我之意,要使乖骗人,当然最好事先想得周到,既然周到,事后就不要画蛇添足,补甚么漏了。不然,本来没有人怀疑,现在也怀疑起来:这钱老板为甚么与桂公公过往频密,死猪活猪一口口送来?

    万一事先想得不够周到,真的有了漏洞,那也未必适宜找机会补漏,必须权衡轻重,补漏是否值得。因为人是善忘的,一件事过去了便被淡忘,何必又提醒他?而且现实生活之中,根本充满没有解释、没有道理的故事,根本没有人事事求有合理解释,如今偏偏把其中一件事弄得十分清楚,不是分外引人注目吗?这就叫做「欲盖弥彰」。

第三辑人情篇

    天真与世故

    人情世故、圆熟的处世手法,在金庸小说里显然极受重视。

    《鹿鼎记》特意以中国人社会的人情世故为主题,有褒有贬,但是在其他小说里,人情世故也经常得到著意描写。不凡的主角,可能以纯真、良善、有理想、不为俗礼拘束而受到读者喜欢,但以一个普通的成年人来说,有涵养、明事理、懂得人情世故,在金庸的潜意识里,可能是更重要的优点。

    在《侠客行》里,天真的石破天(“狗杂种”)与世故的石清恰成对比,但显然金庸笔下的石清绝不是韦小宝一流,描写他的世故,绝对是旨在使读者对他更加敬服。

    怎样才称得上深谙人情世故呢?最基本的层次,就是知道习俗成规,甚么是别人所避忌的、甚么是别人所重视的。

    第二个层次,就是怎样顾全这些江湖规矩和常人心理,但要真正谈得上懂人情世故,必须有本领利用这些俗礼及人之常情,在最不利的情势里,达到圆满的效果。单是赢了别人,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一味认输也不算懂得人情世故,要达到自己目标而不伤别人的面子,那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

    比方石清在《侠客行》第一章与周牧、金刀寨主安奉日等人交手,便显出他这方面的本领。他明知周牧等人在侯监集上杀了吴道通,取得一包可能是玄铁令的物事,但却明知故问,先向他打听这个人。周牧推得一乾二净,石清见他恃著人多势众,便“请”他到树林中私下讨论。周牧自然不愿,但石清的“请”是暗中用了武力的。

    他怎知周牧不会叫嚷出来呢?就是因为算准了他爱面子,不愿意别人知道他受制于人。

    一到树林里,石清便毫不客气,三两下功夫,把周牧从吴道通身上得来的物事抢去。

    为了顾全面子,是人情世故的第一课。对于地位比周牧更高、武功比周牧更强的安奉日,石清更加客气,一面要打赢他,一面要表面上不让人家看出来,目标就是不但要大获全胜,同时也要安奉日输了还要佩服他高明、得体、大方。一役下来,石清反而多了一个心悦诚服的朋友,这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

    要做到人情世故,当然要知道几时手下容情。天真良善的人只会一味往好处想、对别人宽容,但是石清的人情世故,是以精明能干、武功高强为基础,一面容情、一面要人领悟自己是在容情,这才做到使对方敬服,感到欠自己一个情。要是真的“为善不让人知”,那么就只是良善,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了。

    同样,如果根本没有本领压服人,那就没有甚么法子手下容情,教人欠下自己甚么。

    石清的人情世故不止于懂得怎么教人领情,金庸还刻意描写他的涵养、明理、不轻易发怒,更不随便激怒别人,做到力求避免争执而又不卑不亢。

    比如雪山派的耿万锺见了石清,言词十分不客气,很多过分之处,石清不是不心中有气的,但是一直按捺著不发作,最多语气有点冷淡,或者稍带一点讽刺,但也是心平气和,弄清楚了原来是自己儿子在凌霄城闯下大祸之后,更衷诚表示惭愧,不但王万仞说要烧玄素庄他一叠声同意“该烧”,甚至忍受屈辱,把自己和妻子的佩剑解下给耿万锺,向雪山派低头。石清自然也爱面子,能做到这样,当然是十分难得。

    后来寻得石中玉(其实是石破天),石清坚持要赶程把儿子押上凌霄城领罪,这并不是出于凛然大义,与郭靖要砍下郭芙一条臂膀补还对杨过之过错,不可同日而语。

    其实石清跟闵柔一般偏爱儿子,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父亲,正如他对妻子解释,那是救儿子的唯一方法。如果他们赶得上凌霄城去助雪山派对抗“赏罚二使”,万一成功,那就有希望将功抵过,求雪山派饶了儿子一命,若不成功,恶战一轮,全家丧命,那也可以洗脱了污名。抢走儿子逃走,却只是一时之计,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为原则、为目标,个中分别十分清楚。

    石清不是圣人,也不是英雄,但有涵养、明事理、态度大方、精明能干而懂得人情世故,是现实社会的普通成年人可以力求达到的水准。

 

    金庸与黑社会

    一谈到《鹿鼎记》所描画的世界,我总是禁不住怨气冲天,诸多不满,其实这不大好,一来老是从自己的理想和忧虑看事物,未免过分主观,二来《鹿鼎记》的人与事,颇有可敬和值得欣赏效法的一面,拒绝表扬它的正面教材,肯定失却平衡。决定从今天起,努力从积极的一面探讨《鹿鼎记》。

    有朋友提醒我,尽避我对《鹿鼎记》诸多挑剔,但金庸小说深入民间,读者的层面极广,不是人人都持与我相同的观点的。他告诉我,比如香港的黑社会,就有不少人十分崇拜《鹿鼎记》里的陈近南,而且认为这部小说使人认识到所谓“黑社会”的来源,十分有参考价值。三合会源出反清复明的爱国组织天地会,天地会的总舵主陈近南是英雄好汉,由此可见,三合会会员并不是没有尊严戒律,一昧为非作歹的坏人。

    我一向觉得陈近南是个才能卓越的领袖人物,为人可敬,但是有个重大缺点,就是始终局限于封建愚忠,“家天下”的头脑思想。但是,站在黑社会的立场,忠、义正是最重要的品德,而陈近南把忠、义的理想发挥到淋漓尽致。他为朋友奋不顾身,对有恩于他的台湾郑家始终不负,他死于郑家不肖子孙偷袭之下,很多读者或以为不值,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正是为“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这个基本原则牺牲,死得十分适合他的性格。

    天地会是否本港三合会的前身,殊难稽考,但是关于洪门的源流发展传说很多,《鹿鼎记》所彩的是其中某些传说,而洪门其后的发展,说法更多。一般而言,肯定是有一些关连,但经过多重变质之后,这关连可能已经意义不大。《倚天屠龙记》里,杨逍谈明教从为百姓打抱不平、爱国爱民族的组织,演变成被正派人士憎恶的“魔教”,或可引为借鉴。

    以金庸小说的一贯观点,“正”、“邪”之间原无绝对分野,有时自命“正派”的人,比邪派还要残酷卑鄙。相信金庸大多数的读者没有想过视今天的黑社会分子为天地会的“好汉”,但若黑社会真的以天地会及陈近南作为典范,果能收“邪中有正”之效,那么《鹿鼎记》就功德无量了。

 

    小宝自信

    金庸把韦小宝写得极够朋友,他认为这是韦小宝最大的优点。我觉得“小宝义气”渲染得太厉害了,反而更注意他另一个好处,那就是,这人绝不自卑,因此也没有极度自卑感带来的诸多毛病,比如自大、狂妄、猜忌、多疑、心胸狭窄、孤癖、偏激等等。

    韦小宝对自己的出身的态度,真是健康之极。他不觉得身为妓女的儿子,在妓院中胡混长大,有什么值得羞惭的地方。他当然明白阶级身份高低之别,他想也没想过什么“平等”、“人权”,只是他不把阶级分别当作一回事,表面上对身份高贵的大人物如皇帝、太后奉承十足,心底里他只当他们是跟他一样的凡人,阶级高贵,不过是威风一些罢了,但他韦小宝一样可以威风、有钱,甚至比他们更威风、更有钱,阶级根本阻挡不了他发财和夺得美人归,其他的,他毫不在乎。他一直没有接韦春芳出来,一直让她留在丽春院当妓女,并不是因为他自私、不孝,而是他不觉得丽春院是个“火坑”、做妓女是耻辱。做妓女,不过是为生活辛苦一点。

    不过,韦小宝也不是笨人,世俗之见他既晓得又接受是现实,他不会到处说自己的母亲是妓女,然后迫人家鄙视他或接纳他的随便态度。

    有一次,他一时诚恳起来,要对方怡剖白,但刚说到母亲在妓院生活,看到方怡面色大变,他就知道她爱不了,于是改口编了个大谎话。他当然恨方怡看不起妓女,但这种恨绝无深度,一下子就忘了。比起又要反叛世俗、又要世俗接受他的观点的杨过,韦小宝爽朗和心胸广阔得多了。(某鱼:sigh......我要学习小宝这种淡定的精神)

    不为出身羞愧,更加不用隐瞒自己没有学问、不识字。韦小宝随时表白自己的粗陋无文,事实上,正是因为他成功、自信,懂得利用自己的短处,令对方产生优越感,因而不会对他敌视。越是成功的人(或觉得自己成功的人),就越不避提自己卑微出身,他不靠出身、阶级、资格去争取别人尊重,他有足够自信。就功德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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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坑《双生咒》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8-09 17:22:36

庄子写过这么个文章:
一天庄子与众人同行,路边有棵大树独立,众人都说这可以砍了去干啥干啥啊。庄子说,这一定是棵无用之树(忘了是空心还是有臭气),不然长在路边早被人砍了。众人去砍了树来,果然如此。结论:无用之物才能长久。
另一天,庄子到朋友家做客。朋友留他吃饭,仆人来问:杀鸡还是杀鸭?朋友说,鸡能打鸣,杀鸭吧。结论:有用之物才能长久。
两相对照,无用也活不成,有用也活不成,到底要怎么才好呢。庄子说,要在有用无用之间。
呵呵,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揣摩这个“之间”在哪里、也未必揣摩得透吧。

听过一句话:刚不可久,柔不可守。
刚柔之间在哪里。
所以写了这个文,娱己。

地址: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53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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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如果《红楼梦》在晋江连载。。。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8-05 08:40:47

如果《红楼梦》在晋江这样一个网络言情的网站连载,会有些啥样的留言呢?
碧水的网友模仿网络小说下留言的语气想出了很多很有意思的留言。
摘选自晋江文学城论坛碧水江汀,原贴地址
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17&id=95472&msg=碧水江汀

之前看《基督山》在起 点连载,回复如下,但是如果是红楼梦呢?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

晋江连载中。



大家积极留言 

1.不错,养肥了再看 

2.大人那,乃的角色出现的也太对了吧
又说,乃写那么多的什么极品茶叶,绫罗绸缎的描写,很有冲数字的嫌疑啊
老实交代!乃是不是为了上榜那这些充数字!!!!!!
汗,我好无聊的说 

3.大人v了也没事,你更啊!!!
你更得这么慢,我还不如你入v还快点,索性叫魔铁给你出了实体书算了,每天等更好痛苦啊啊……T-T 

4.啊啊啊啊啊,这文竟然是个坑,太过分了太过分了,打滚说作者快来更新吧 

5.古文我现在看了就烦,大大你可不可以写的浅显一点???

6.曹同学,你好。我是两百年以后穿越来的。
这个注定坑掉的文,你还是别扔JJ了,要被pia的 

7.太慢了!再不更新我就打负分! 

8.贾宝玉那个天下第一大淫银有什么好看的!!!要求换男主!!! 

9.男主不是和袭人XXOO了吗?怎么又有个黛玉?黛玉太做作了吧!大大居然来jj发种马文,佩服你的勇气! 

10.太可恶了,老是修文也就算了,居然还敢给我坑!!!! 

11.大大,你那些描写都是自己写的吗?我好佩服……
如果你是BD的,告诉我去哪找好喵? 

12.啊啊啊啊啊,作者你太可恶了,袭人和宝哥哥的H呢???怎么可以几笔就带过啊!打滚要看H!!!! 

13.黄牌警告
场馆 2 给《红楼梦》发黄牌警告一章,有些章节涉嫌不和谐内容,现锁文处理,作者申诉请登录状态处理。 

14.作者是后妈,鉴定完毕。

15.失眠多年的我看第一章就睡过去了,大人,您真的不考虑修个文?

16.人物太多了,作者你确定你写的是爱情故事么?谁是男女主角呀,愣是没看出来

17.一个老人临终前把他的孙子叫到床前说:孩子,爷爷不行了,等到红楼梦完结了你一定要烧给爷爷看! 孙子听后泪流满面说:爷爷,我一定会尽力活到那一天!
若干年后,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跪倒在一座坟前痛哭流涕:爷爷呀,孙儿不孝,我怕是活不到那一天了! 说完后孙子就倒在了坟前.... 

18.大大,乃更得太慢了!!!!!!连载十年,居然还坑了,俺要把乃的作者收藏删掉 

19.我捡到了神灯,然后他说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
我拿出地球仪,说吧小ri本灭了吧
神说有难度
我于是说让曹大把红楼梦更完吧
神擦擦汗,说你再把地球仪给我看一下 

20.看了五章实在受不了,男主也太娘娘腔了吧= =~ 

21.大人,风姐头上的那顶毛帽子哪买的?呜呜,好想要 

22.1什么垃圾女主,尖酸刻薄
2.怎么总虐女主?
3.男人竟然劈腿!
4.讨厌心机重的女人。
5.王夫人去死,薛姨妈去死,赵姨娘去死……。
6.刘姥姥真可爱
7.没看懂呀,这里怎么的,那里怎么的?伏笔太多!头痛,不看了。出贴…… 

23.我们要看的是情节如何进展,而不是作者成天描绘什么衣服什么吃食的,花了我多少银子啊,至今想起来就肉痛-------拜托你干脆点写,还有什么诗啊词啊,看又看不懂,让人觉得放在那里无非就是为了表示女主多有文化,乍看倒还不错,一大堆都是,再好也要腻了.
请速更文,干脆\迅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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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7-31 19:53:26

我妈老在耳朵旁边唠叨说你把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备份一下,万一丢了怎么办。
今天下午无聊之下,就来做这件事。
备份是件机械的事,于是开始想些有的没的。

发现自己这一年认识了很多人。可也仅仅是认识了很多人而已。当和一个什么人在一个什么场合相遇的时候,不管怎么,仿佛都会有本事相谈甚欢、或者看起来相谈甚欢。然后殷勤地互留电话。然后这个电话号码静静地躺在手机里,也许连一次都没有拨过,就被慢慢忘记。直到某些时候查另一个电话时匆匆翻过,瞥上一眼那个眼熟的名字,疑惑那是谁、又是怎样认识了的。
电话簿好长。但我感觉到日子被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人充满着么?并不。
常常拨打的号码,不过是那么一些。有一些号码,我已经忘了那主人是谁。
长长的电话簿并不叫我感到充实,相反,觉得没意思起来。
我一直、一直相信,好东西,都要用时间去浇灌的。所以真正珍贵的情谊,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太多。

今年夏天曾经有同学打电话给我。他说,他找到了从前的一本同学录,他把那上面的电话一个个打过去,可是那些号码不是变成了空号,就是更换了主人。他竟然、只拨通了三个。
一瞬间很感慨。都说、古人通信艰难,而现代人则要便利得多。QQ,MSN,手机,固话,邮箱。可维系着我们的不过是几串数字、几行字母。多么脆弱,无声无息地就断了,等你发现时,才觉得原来以为随时可以联系到的人已再没法子寻找。

至今我仍然记得一个初中同学的电话号码,甚至能清晰地回忆起用我床头那只电话拨这个号码时,不同按键次第响起的不同音调,那支短短的曲子,教我感到满心温暖。现在我们,并不常联络了。也许是曾经拨了太多遍,变成了永久记忆,再也忘不掉。
有一些号码,每次用固话拨时都是看一眼手机屏幕,嘴里念叨一遍,然后再按。时间久了,有了自己固定的断句,像作诗似的找到了最爱的韵律。当别人用不同的节奏念那一串数字时,居然会极度不舒服,觉得这简直不是同一个号码。
有一些号码,当初怕弄丢了特意另外抄在纸上,可是到后来,那张纸不知何处去了,那号码,却已经记得清清楚楚。
还有几个号码,是一起考到复旦的同乡的。跟我是连号,只差最后一位数字。我和帮我报号码的妈妈开玩笑说,如果我在上海丢了手机迷了路,我就拨那些号码,总会记得的,找那几个人,总可以找到的。

我曾经和很多人说,我最怕丢的就是手机。不心疼机子,只心疼里面的号码。可现在想想实在也没什么特别值得可惜的。真正不能丢掉的朋友,不会和手机一起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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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秦淮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7-24 10:41:09

 

一直向往着秦淮河。向往着的秦淮河当是暗夜里的红色。红色的灯笼挂在岸边的小楼。红色的灯光从画舫里透出来。红色的光影流淌在黑夜的河水里。红色的烛摇曳着一点光焰,把烛畔女子的脸映得嫣然如画。红色的花簪在女子鬓边,绣在女子裙摆上。红色的泪水,浸透了胭脂,久久挂在腮上。
才子。佳人。邂逅。别离。思念。眷恋。诗词歌赋。灯红酒绿。山盟海誓。逢场作戏。歌舞欢笑。颠沛流离。儿女情长。国仇家恨。
多少传奇,多少故事,多少人的泪水与欢笑。正像是finale的《乌衣巷》里唱的:“秦淮河泊的画舫,见证戈起云横相继亡。”又何止是戈起云横呢。那是人生啊。曾经新鲜活泼的人生。纵使经了时光的风霜,也依然值得人捧在手里细细把玩。
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如今的秦淮河再不可能是当年的那样子。发思古之幽情,多多少少,是要有些一厢情愿的成分在里面的。
我不期望太多,只想了这个梦。甚至我笑对人说:我去一次,如果真的不好,就死心了不是?
不知为什么,久久没有成行。

后来,终于是去成了。
夏夜,却难得地凉爽,飘着细雨。画舫上游人不多。船外,天将暗未暗。听着淡然悠然的解说,随意望着两岸的建筑,知名的或者不知名的,感觉历史像河水一样,缓缓自身边流去。
一座又一座的小楼,一道又一道的石桥,迎面来的画舫,河里灯光艳丽。如小女孩的梦境一般仿佛虚幻。风流才子,天才诗人,落魄文人,巨贾富商,明初功臣,秦淮八艳……——无数淡淡的影子在其间闪过,像曾经盛放的满树繁花,一瓣瓣随风飘落。
不是古代的样子,不是白天的样子,不是招贴画上的样子,不是别人文章里的样子,也不是,我所照的那些拙劣的照片里的样子。
说不出话来,唯有轻轻喟叹。

雨越下越大。让人想起了在这里上演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无限激烈纷繁。倚窗而坐,我心里却很宁静。握着身边人的手,静静的什么也不想,出神,间或轻轻地说话。像是我一直喜欢的一句歌词:你我携手共看茫茫人间红尘泪。好像只要握着这只手,无论什么风景都可以微微笑看。
在一篇古文里看到很淡然的八个字:观世如史,观史如花。
那一刻,我仿佛就有了类似的心境。窗外的风雨岸边的亭榭河中的倒影耳边回荡的历史与传说……在身边飘荡去,一抹一抹轻烟般流散。如同开谢于庭前的花。而我旁观着,如同观花一般,也会微笑或叹息,却始终觉得心头宁静。所谓“身外之物”的“身外”,我从没有感悟得这么真切。
我猜,多少年来的多少个夜晚,多少画舫中的多少女子,都会有这样的一刻宁静吧。她们的故事早已繁华落尽、风住尘香。而我此刻,正和她们当年一般,欣然倚在爱的人身边,不管窗外的风景美丽还是凄凉,亦不想问这画舫驶向何处。
两岸的亭台楼阁早已不是旧时模样,唯有沉沉的河水仍流淌着当年的记忆。秦淮河中那些当年盛放的青春与爱情,文采风流与诗酒酬和,都有着怎样明媚或者灰暗的收梢?河水在夜里泛着光,欲语还休。我其实,并不很想知道。

船将靠岸,回望秦淮。再粗糙没有美感的现代灯光,倒映在那无限温柔沧桑的水里,也是能化腐朽为神奇的吧。水波微荡,水里的灯光荡成一片,是梦最最适宜的底色。
秦淮河是我的一个梦。这个梦做得如此漫长,又在这一夜,绽放得如此静好。我很满足,很感激。
踏上岸,雨依然在下。河畔夫子庙的石板路上全是积水,像自梦里蜿蜒而出的一条小溪,我们牵着手,涉过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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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RP用得太快了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7-10 20:31:11

期末时候的选课出奇的顺利。期末出的成绩也出奇的令人满意。
想起某些人天天嘀咕的“RP守恒”,于是就觉得一股寒意。
先是脚被凉鞋的带子磨出水泡来。
拖了很多天的耳朵问题今天在一主任大叔那里被诊断为外耳道炎。他用一堆金属工具在里面倒腾的时候那个疼,真是......疼啊。结果他跟我说如果是给小孩儿做的话,要全身麻醉先。为嘛我就要忍受那要命的痛还得强迫自己一动不动。
然后回家。C盘快满了,电脑速度狂慢。把文件搬到D盘去的过程中误操作了。然后所有的图片、音乐、文档,所有的.......统统米有了。于是联系一大叔帮忙恢复。大叔周末不工作,要等到周一。
此刻,连校内都不让我改状态了。
所以,还有什么,尽管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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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骨(小椴)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6-30 23:48:38

鲁迅,反骨?
我不喜欢“反骨”这个词。
分题分到鲁迅,其实好久已没看他,因为 在国人的语境里,“反骨”的反义词是什么?何尝又是“正骨”?恐怕恰是“无骨”。
就如同鲁迅笔下那个满是奴才的世界——当然,至今这个世界里仍然满是奴才。奴才的反义词是什么?当然不是主子。他们只是对应关系,他们是同一种价值体系下同一的奴才。对之最强烈的讽谕恰是那个最无语体色彩的词“奴隶”。
奴隶未必无骨,而奴才必然无骨。
就是这世界所有无骨的奴才与主子们,目所有还有骨之人谓为“反骨”,意即:我是无骨,可你虽长得有骨,但骨头没长对,是个“反骨”。
所以,我一直窃疑,“反骨”一说,不过是奴才语境——即所谓权力语境下的一个产物,最开始是那些奴才们用来讥诮他人与自我安慰的。
把鲁迅与反骨扯在一起,鲁迅闻之,我想,未免是要大笑的。
“骨”是一个名词。
它不需要反义词。
这世上,毕竟有一些词语是不需要反义词的,不需要在那样软弱的对比中才能苟活而存在。
把鲁迅与“骨”放在一起我觉得是恰当的,当“骨气奇高,辞彩华茂”这样的美感最终已让位于现世这“丰若有肌,柔若无骨”的审美,当如今满大街都陶醉于“到如今荒烟蔓草……”这样伪为凄凉、实为沉迷的肉腻腻的歌词里时,让我们且怀念那“大野多荆棘,长空列战云”之下,经行过的一具支离之骨。
不管那骨后来被教科书如何捧为“正骨”,又不管它当时如何被称赞或被鄙夷为“反骨”,总之,它是骨。
——长得对与不对,它都是骨。

(我喜欢这篇文章,极爱,爱到想把它背出来。我觉得的小椴的“骨”与李亮的“反骨”本质是一个东西,只是小椴又颠覆了一把我们的思维定势。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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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骨仔》之叶杏:自由之重

于小鱼 发表于 2009-06-30 19:06:36

叶杏出场的那一章叫做“逃婚叶杏”。
一场盛大华美的婚礼,喜筵上一个乞丐唱了首曲子,正在喝交杯酒的叶杏忽然放下杯子,扯下喜帕,脱下吉服,说:我不嫁了。
她是听了那乞丐的祝词,怕了。
那乞丐唱的是:
嗨!黄河边上好风光,霍家公子忙拜堂。八方宾客齐相聚,人人高兴喜洋洋。看新娘,贺新郎,今天晚上闹洞房。都说举案齐眉好,从此家中恩爱长。相公我衣入时否,娘子喂我蜜糖浆。转到来年二月二,添个娃娃来尿床。三翻六坐爬八月,春秋来去读书忙。夫唱妇和百事旺,忽忽财源达三江。待到儿子中皇榜,此处改名状元乡!状元爹,状元妈!白头到老的把福享。永结同心在今日,且把喜讯传四方!
我不是矫情,我当时还没看到后文,看了这段词就觉得一股凉气直冒上来,一眼望到头的笔直通道,太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荒凉的恐怖。
正如叶杏所说:“我怕……我便是怕……我这辈子真的便如他所唱的一般……幸福美满,平安康乐……”" 是…很好……好得他一个外人,一个乞丐都能知道我的下半辈子一步步会怎样,这样的一早便知道了结果的日子——有什么意思?”"平安喜乐,幸福美满,固然是人生追求。可是若是一辈子波澜不惊,是不是也太无趣?我若嫁到霍家,以霍家的财力人力,只怕要我来做的,便只是尊贵享乐的少夫人而已。嘿嘿,‘画眉深浅入时无’……难道,我以后几十年的时间,就只在这些琐碎无聊的事上打光阴么?笼中鸟,池里鱼,衣食无忧,真的就是幸福喜乐么?为什么我想起来的时候,却只觉得心里空空荡荡,没个着落?”"若我也是个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概如今也就认命了,说不定还要暗地偷笑。可惜,我已见识过外面的世界。万里行路,百态人情,那样广阔的天地,动荡的江湖更让我快乐”
我知道这样大段大段地复制原文不是一篇书评应该做的,但我忍不住,我舍不得这些话。就是这几段话,第一次让我体会到了,文字真的可以让人感觉“如雷轰电掣,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一早便知道了结果的日子——有什么意思?我想起那个著名的段子,放牛娃和大学生的对话。周围的世界给我们一个惯性,把我们推进设定的轨道。或许有些轨道看起来光鲜美丽,但轨道终究只是轨道,在轨道上你手中的方向盘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摆设,你煞有介事地握着它,而人生总会笔直地、平稳地、顺理成章地.......通向已知的未来。
而总有人,想要走出自己的方向,哪怕走得跌跌撞撞、双脚流血,哪怕那道路蜿蜒曲折,哪怕会在叉路口犹豫、徘徊、痛苦,我还是想,自由地行走。
叶杏是敏感而清醒的,她想了这样多,她要的是这样多姿多彩的人生,而她爱的人,却有个反讽的名字,叫做“守业”,与他的大哥“传宗”相对。
我想,我若是她,也会怕的吧。

叶杏出场时就这样让我深深共鸣。
她逃了婚。她一路“打架吃饭”。受过伤,流过泪,结交过朋友,遭遇过爱情,经历过选择,坎坎坷坷,却一路自由自在,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的人生。
我原本以为这曲自由的赞歌就此唱向高潮。但我低估了作者李亮。他让叶杏和她那些有“反骨”的朋友们受尽挫败,四处碰壁,让他们亲眼见到他们的选择给别人造成的伤害,让信仰危机摧磨他们的反骨。
让他们在痛苦里知道,选择之后,是负责。而有些责任,承担不起。所以每一次选择时,他们便犹豫了。总要想清楚种种后果,才能选择吗?可是那种种后果,又有谁想得清楚呢?
自由之重,在于没有人限制你的时候,也再没有人、为你负责。
那时叶杏遇到了充满霸气的老人万人敌,相识一月,叶杏居然决定嫁给他。因为他敢作主,跟着他就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再....选择。
我看到这里时,多少有些对叶杏失望了。这么一个皎皎不群的女子,这么一根不折不挠的反骨,也终于屈服了妥协了现实了吗。
可是她的这些话又让我有那种“雷轰电掣”的感觉。
“我厌倦一成不变的生活,可又不想整日担惊受怕;我喜欢新鲜刺激的每一天,可是又畏惧那些层出不穷的新选择......前还是后、黑还是白、左还是右、是还是否?能不能不选啊!能不能有个人替我选啊!我不愿为将为帅,只让我当个小卒,当个后勤,当个厨子,当个先锋,不行吗?命令我吧,我不要反骨了;约束我吧,我放弃自由了,我真的只想冲锋陷阵,不想再在何去何从上费神了!”
命令我吧,我不要反骨了;约束我吧,我放弃自由了——我看到这里怔了很久很久,有点心痛的感觉。
我也曾经有过类似的感觉。特别是这一年以来,挣脱了很多所谓“主流”强加给人的轨道,我会思考自己以后的方向。人生越来越多地把握在我手中,我却越来越迷惑不知所措,摸索时便希望有人告诉我什么是最好的选择。是啊,自由了,于是迷茫了,于是反过来寻求一把锁来束缚自己。离开轨道走上了茫茫原野,双脚却还没有长途跋涉的力量,于是想转身走回轨道,哪怕是条“最好的”轨道。
可是啊,真的有人替我选择了,我又能甘心吗?叶杏能甘心吗?
我想我是不能甘心的,我又会想念自由的重量,和支撑这重量的自己的骨头。
我想叶杏也是不甘心的。所以,当李响反骨不屈、不肯放弃信念、不肯向逆境妥协、不肯以自由换取万人敌的帮助时,叶杏,不是为李响的安危担心,反是,松了口气。
她还是愿意相信:自由,值得坚持,反骨,不可放弃。
我相信叶杏,会离开轨道,再次拥抱自由、再次承受那痛并快乐着的重量。承受起这自由的,就是那根让我们疼痛、让我们纠结、让我们不能安于现状的反骨。
就如李响在《反骨仔》第一部里就说的:我们为什么如此背信弃义,出尔反尔?不是说我们想背叛谁,而是我们——不想背叛自己!所以——什么是反骨?‘我’就是反骨!
我们有反骨,只是因为,我们想做自己。我们决不会,抛弃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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